支持農墾企業上市 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河南省推進農墾改革意見全文
2017-07-13 00:00:00 來源:河南農投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豫農產投 點擊:3277 喜歡:0
7月11日,河南日報公布《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全文附后)。提出到2020年,建成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農作物及畜禽良種繁育基地、優質專用小麥生產基地、糧食倉儲物流基地;建成一批穩定可靠的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加工基地。
《實施意見》提出,著力深化農墾市場化改革,優先整合已實行公司化管理、條件成熟的國有農墾企業,建立管理規范有序、組織協調一致、資源優化配置、產品標準統一的現代企業運營模式,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體制,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組建并做大農墾專業公司。未實行企業化改革的國有農場,要加快改革步伐,盡快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在確保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依法推進公司股權多元化改革試點。
堅持社企分開改革方向,推進國有農場生產經營企業化和社會管理屬地化。用兩年左右時間,將國有農場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納入地方政府統一管理,妥善解決其機構編制、人員安置、所需經費等問題。對移交條件成熟的農場,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一步剝離到位;暫不具備條件的實行“先剝后離”,先內部分開、管辦分離,地方政府可采取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等方式賦予相應管理權限和提供公共服務,同時加強工作指導,待條件成熟后再移交地方政府。對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進行甄別,凡屬于政府應當償還的債務納入政府債務統一管理,符合呆壞賬核銷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實施意見》還提出,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股份制、公司制等農業經營形式,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職工承包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其退休年限,防止簡單固化承包租賃關系。職工退休時,在同等條件下,其承包租賃的土地可由其在農場務農的子女優先租賃經營。對租賃經營國有農場土地的,要嚴格依照合同法規范管理。
加快墾區農工培育體系建設,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就業渠道,吸引大中專畢業生等高素質勞動力來墾區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對墾區全覆蓋,各級財政要加大社會保障投入力度,支持落實好農墾職工和墾區居民的社會保障政策。按現行體制統籌解決國有農場養老保險缺口問題。
在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全面開展包括土地在內的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加大對國有資本投向的專項監督力度,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升國有資本運行效率和效益。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
《實施意見》明確,深化農墾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嚴禁擅自收回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需收回的要經原批準用地的政府批準,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對農墾土地嚴格實行分類管理,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嚴肅查處擅自改變農墾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農墾土地行為。用兩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全省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國有農場共同負擔。對農墾企業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用地等方式處置。省政府批準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等農墾企業,其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經批準可以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方式處置。有序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
以種養業為依托,逐步向農產品加工業、經貿流通業和農業服務業等產業延伸拓展。鼓勵農墾企業加快糧食晾曬、烘干、倉儲設施和現代物流中心建設,逐步發展冷鏈物流、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流通業態。積極推進墾區主導產業橫向聯合和縱向延伸。重點加強水電、燃氣、排水、生活垃圾處理、城鎮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農場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創建美麗特色小鎮。將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列入農業對外合作的支持重點,優先享受國家和我省農業對外合作支持政策。
加大項目建設支持力度。省直有關部門安排相關建設項目時,要將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項目納入其中,統籌安排,切實加大對農墾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農墾發展壯大金融服務業,享受有關鼓勵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引導和支持農墾企業積極利用債券市場融資。支持農墾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金融產品創新,鼓勵涉農擔保公司為農墾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支持基金等各類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融資租賃等方式,參與農墾企業改制重組,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吸引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農墾企業參與現代農業發展基金,支持我省農墾產業發展。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推進農墾改革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于進一步發展壯大農墾事業,著力解決農墾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產業規模不大、社會負擔過重等突出問題,發揮好農墾在農業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而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5〕33號),有力有序推進全省農墾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農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圍繞把我省建設成為現代農業強省、全國重要現代化糧食生產基地和現代農業先行區,以示范帶動全省現代農業發展為核心,著力深化農墾市場化改革,推進農場企業化、經營規模化,依靠創新驅動,進一步轉變發展方式,推進資源資產整合,優化產業結構,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全面增強全省農墾內生動力、發展活力、整體實力,努力把墾區建設成為全省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先行區、新型現代農業的示范區、農業“走出去”的排頭兵。
(二)基本原則。堅持國有屬性,服務大局。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以農業生產經營為主,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帶動全省農業轉型升級。
堅持市場導向,政府支持。著力深化農墾市場化改革,推進政企分開、社企分開,確立國有農場的市場主體地位,切實保障農墾平等享受國家普惠性政策,完善與農墾履行使命相適應的支持政策,解決國有農場實際困難。
堅持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根據農場的管理體制、資源稟賦、發展水平等差異性,采取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促進多樣化發展,有序推進農墾改革。省屬農場的改革發展由省農墾管理部門、省直有關部門和所在地政府共同負責,市縣農場的改革發展由市縣政府負責。
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鼓勵大膽探索、試點先行,從各地實際出發平穩有序推進農墾改革,著力解決突出矛盾,處理好國家、企業和職工利益關系,確保干部職工隊伍穩定、生產穩定和社會穩定。
堅持對外開放,政策引導。積極融入“一帶一路”戰略,堅持“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加快構建政策支持體系,引導河南農墾參與國際農業分工合作,提升我省農業國際競爭力。
(三)主要目標。圍繞全省農墾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全省農墾改革發展。到2020年,實現以下目標:
——建成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更加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更加完備、技術和裝備水平更加先進、更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現代農墾企業。
——建成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農作物及畜禽良種繁育基地、優質專用小麥生產基地、糧食倉儲物流基地;建成一批穩定可靠的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加工基地。
——加強與塔吉克斯坦、烏克蘭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用好用足國家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優惠政策,進一步提升農墾企業境外合作能力。
——墾區民生顯著改善,職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進一步健全,農場社區服務功能不斷完善,新型城鎮化水平持續提升。
二、深化農墾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改革
(四)著力深化農墾市場化改革。按照中央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著力深化農墾市場化改革,推進農場企業化、經營規模化。以發展共贏為原則,以優勢特色產業為依托,以市場為導向,優先整合已實行公司化管理、條件成熟的國有農墾企業,建立管理規范有序、組織協調一致、資源優化配置、產品標準統一的現代企業運營模式,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體制,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組建并做大農墾專業公司。未實行企業化改革的國有農場,要加快改革步伐,盡快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在確保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依法推進公司股權多元化改革試點。(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工商局)
(五)改革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堅持社企分開改革方向,推進國有農場生產經營企業化和社會管理屬地化。用兩年左右時間,將國有農場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納入地方政府統一管理,妥善解決其機構編制、人員安置、所需經費等問題,確保工作有序銜接、職能履行到位。對移交條件成熟的農場,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一步剝離到位;暫不具備條件的實行“先剝后離”,先內部分開、管辦分離,地方政府可采取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等方式賦予相應管理權限和提供公共服務,同時加強工作指導,待條件成熟后再移交地方政府。對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進行甄別,凡屬于政府應當償還的債務納入政府債務統一管理,符合呆壞賬核銷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編辦、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六)創新農業經營管理體制。堅持和完善以職工家庭經營為基礎、大農場統籌小農場的農業雙層經營體制,積極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強化國有農場農業統一經營管理和服務職能,建立健全農場與職工間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風險共擔機制。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股份制、公司制等農業經營形式,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構建權利義務關系清晰的國有土地經營制度,改革完善職工承包租賃經營管理制度,建立經營面積、收費標準、承包租賃期限等與職工身份相適應的銜接機制。職工承包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其退休年限,防止簡單固化承包租賃關系。職工退休時,在同等條件下,其承包租賃的土地可由其在農場務農的子女優先租賃經營。對租賃經營國有農場土地的,要嚴格依照合同法規范管理。加強承包和租賃收費管理,全面推行收支公開,強化審計監督。(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省畜牧局、省農機局)
(七)構建新型勞動用工制度。健全職工招錄、培訓和考核體系,逐步建立以勞動合同制為核心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除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外,對長期在農場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職工子女、外來落戶人員等從業人員,結合國有農場改革發展進程,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加快墾區農工培育體系建設,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就業渠道,吸引大中專畢業生等高素質勞動力來墾區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畜牧局、省農機局)
(八)完善社會保障機制。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對墾區全覆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農墾職工和墾區居民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好養老金繳納等重點問題,解除國有農場老職工的后顧之憂。與國有農場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業從業人員,可以執行當地統一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障政策,也可以實行符合農業生產特點的參保繳費辦法。強化農墾企業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費義務和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將未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或中途斷保的職工,按規定納入參保范圍。將墾區符合救助條件的職工及居民,按照政策規定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為困難人員提供托底性、長期性的生活保障。農墾企業要采取有效辦法,通過打造農墾全產業鏈、創新經營管理體制、優化種植結構,增強企業實力,提高企業和職工的繳費能力。對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失業人員及時進行失業登記,并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農墾企業人員,按規定納入就業援助范圍。各級財政要加大社會保障投入力度,支持落實好農墾職工和墾區居民的社會保障政策。按現行體制統籌解決國有農場養老保險缺口問題。(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業廳)
(九)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切實加強全省農墾國有資產監督和管理。按照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總要求,明晰農墾國有資產權屬關系,建立符合農墾特點、以管資本為主的監管體制。農墾管理部門要加強和改進對農墾企業的監管,監督農墾企業建立健全國有資本運營體系和保值增值責任體系。全面開展包括土地在內的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加大對國有資本投向的專項監督力度,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升國有資本運行效率和效益。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和企業負責人的薪酬。農墾企業改革要依法依規、嚴格程序、公開公正,切實加強監督,嚴格責任追究,杜絕國有資產流失。(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
(十)創新農墾土地管理方式。深化農墾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嚴禁擅自收回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需收回的要經原批準用地的政府批準,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妥善解決職工生產生活困難,依法安排社會保障費用。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對農墾土地嚴格實行分類管理,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加快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科學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保障農墾產業發展和城鎮化建設合理用地需求。強化農墾土地權益保護,嚴肅查處擅自改變農墾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農墾土地行為。用兩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全省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國有農場共同負擔。加強農墾土地盤活利用。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創新農墾土地資產配置方式。對農墾企業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用地等方式處置。省政府批準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等農墾企業,其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經批準可以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方式處置。有序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農墾現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準辦理有償使用手續后,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改變用途,需辦理出讓手續的,可以采取協議方式。農墾土地被依法收回后再出讓的,其出讓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市縣分成的相應土地出讓收入要按規定積極用于農墾農業土地開發、農田水利建設以及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國土資源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
三、加快推進農墾現代農業發展
(十一)建設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大對墾區農田水利和節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力度,增加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增強農墾抗旱救災、節水增效的能力。鼓勵農墾企業通過土地托管、代耕代種代收、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農戶形成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規模經營效益。深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圍繞農墾優勢產業發展目標,強化配套種植基地建設。加大扶持力度,將國有農場建成小麥良種繁育基地、優質果蔬生產基地、畜禽良種繁育和生產基地。(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畜牧局、省農機局)
(十二)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以種養業為依托,逐步向農產品加工業、經貿流通業和農業服務業等產業延伸拓展。率先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農業持續增值增效,輻射帶動周邊農民增收致富。推進農業生產全程標準化,嚴格農業投入品準入,建立從田間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鼓勵農墾企業加快糧食晾曬、烘干、倉儲設施和現代物流中心建設,逐步發展冷鏈物流、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流通業態。推進農墾企業品牌建設。支持農墾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國家大宗農產品政策性收儲。(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糧食局)
(十三)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大對墾區科研開發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培育壯大人才隊伍,強化農業科技攻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在良種化、機械化、信息化等科技創新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方面走在前列。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墾區購置大型農業機械,提高墾區農機裝備水平,擴大農用航空作業范圍,建設標準化機務區。積極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開展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生產、經營、管理、服務各環節的集成應用和試點示范。重點開展高產高效技術集成示范,加強示范基地建設,推動綠色、高效、可持續現代農業發展。(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省農科院、河南農業大學)
(十四)示范帶動現代農業和區域新型城鎮化建設。以現有4個國家級、17個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農場為支撐,發揮農墾現代農業建設的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推進墾區主導產業橫向聯合和縱向延伸,形成“大基地、大企業、大產業”的發展格局。主動為周邊農區和廣大農戶提供大型農機作業、農業投入品供應、農產品加工和購銷等社會化服務,把墾區現代農業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模式推廣到地方,提高地方農業生產的機械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加強區域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加強水電、燃氣、排水、生活垃圾處理、城鎮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農場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創建美麗特色小鎮。(現代農業建設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省農機局;城鎮化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
(十五)發揮農墾在農業對外合作中的引領作用。圍繞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規劃,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府支持為保障,加強農墾企業對外合作。將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列入農業對外合作的支持重點,優先享受國家和我省農業對外合作支持政策。加快推動我省與塔吉克斯坦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的農業合作備忘錄的相關項目。鼓勵農墾企業聯合,以合資合作和并購重組等方式開展境外農業開發,建立生產、加工、倉儲、運銷體系。加強農場出口基地建設,主動參與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鼓勵開展“一標兩市”(一套嚴格標準,兼顧內外兩個市場)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積極支持農墾企業承擔國家農業援外項目。加強國際先進技術設備的引進、消化、利用,不斷提高農墾企業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牽頭單位:省農業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政府外僑辦、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加大對農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六)將農墾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依法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及公共服務體系等規劃時,要將農墾納入其中并同步組織實施,將農墾全面納入國家強農惠農富農和改善民生政策覆蓋范圍,列入年度發展計劃,穩步加大對農墾的投入。(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
(十七)加大項目建設支持力度。省直有關部門安排相關建設項目時,要將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項目納入其中,統籌安排,切實加大對農墾企業的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農墾發展壯大金融服務業,享受有關鼓勵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引導和支持農墾企業積極利用債券市場融資。支持農墾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金融產品創新,鼓勵涉農擔保公司為農墾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支持基金等各類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融資租賃等方式,參與農墾企業改制重組,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吸引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農墾企業參與現代農業發展基金,支持我省農墾產業發展。(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廳、河南證監局)
五、加強對農墾改革發展的領導
(十九)加強黨的領導和建設。堅持農墾改革發展方向,充分發揮農墾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部署在農墾企業貫徹執行;堅持黨的建設與農墾改革同步謀劃,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農墾企業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加強農墾企業黨組織建設,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保證黨組織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從嚴選拔農墾企業領導人員,從嚴教育管理農墾企業領導人員,加強思想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強化對農墾企業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履行職權的監督;農墾各級黨組織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農墾改革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確保農墾改革穩步有序推進。
(二十)建立統籌協調推進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推進農墾改革發展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把準改革方向,做好統籌協調,抓緊抓實抓好,把推進全省農墾改革發展作為“三農”工作的大事要事,充實強化機構職能,配齊配強精干力量,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攻堅克難、全力推進墾區改革發展。省農業廳要統籌協調、指導推動全省農墾改革發展工作,制定實施省屬農場改革方案。有關市縣政府要根據所屬農場管理體制、資源稟賦、發展水平等差異性,一場一策,制定具體改革方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農業等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要抓住具有示范帶動意義的企業先行“破題”、積累經驗,為全省農墾改革全面推開、有序推進奠定基礎。
(二十一)切實轉變農墾管理職能。適應推進農墾改革發展需要,加強農墾管理部門能力建設,落實國家賦予農墾系統的任務。農墾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轉變工作職能,創新工作方式,切實履行農墾行業指導管理、國有資產監管等職責。不得擅自解散、下放、撤銷國有農場,國有農場合并、分設、調整等體制變動,須征求上級農墾管理部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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